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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那柜子里有零食,你去拿出来。”那痞子冲电视下面的柜子努努下巴。
我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站起来直接往外走,那痞子见状冲着我的背影喊道,“你要去哪?”
听他的声音有些急促,我回头看了他一眼,指着厕所,认命地说道,“我去拿拖把,把地上的那摊血水拖掉,恶心吧啦的,哪有胃口吃东西啊!”
“哦。”那痞子一脸写着明白了的表情,没再管我做什么事,继续翘着他的二郎腿,喝着他的小啤酒。[
等到我把地板拖干净,把药品箱归位,把垃圾处理完毕的时候,那痞子手中的啤酒已经快喝完了。
我走到柜子前,将里面的零食全抱了出来,由于东西太散又太多,捧在怀里还不时掉下来,我郁闷地双手一松,直接散落了一桌子。
无视那痞子的表情,我绕过他,坐在旁边的长沙发上,口渴得将啤酒当水喝,凉冰的液体滑过喉咙,那感觉真舒服。
“喂,你能不能吃辣的?”那痞子低头不停地翻着零食堆,好像在找着什么东西。
“能啊。”我应道,又喝了一口啤酒润喉,也不关心他在翻腾着什么。
“找到了!”那痞子惊呼一声,从零食堆里挑了一包泡椒鸡爪递给我说道,“那你试试这个吧,很好吃的!”
“什么东西啊?好吃吗?”我打量着手中的鸡爪,对这东西表示很怀疑。
“当然。”那痞子很肯定地回答道,然后站起来,一拐一拐地向外面踱去。
“喂,你脚上有伤呢,又干嘛到处跑啊?要不要我扶你啊?”我挂在沙发上,又急又气地吼道,却因为累了,声音显得有气无力。
“没事,我现在好多了,你坐着就好。”那痞子头也没回地说道,然后继续一拐一拐地向前走。
我跟了两步,发现他走的方向是我上次睡的那间卧室,便又退了回来,随手打开电视,正好播着最近很火的一部偶像剧《撞个恶男当男友》(ps:片名不用太较真,我只是借机宣传一下而已)
等那痞子再回来的时候,电视剧已经播完一集了,我闻到他身上隐隐传来一股沐浴露的香味,而且头发是湿的,衣服也换过了,现在穿着一套很宽松的球服,我的视线继续往下扫,刚包扎过的地方,有小些湿了,但总的不影响伤口。
“你去冲凉吧,衣服已经帮你放在浴室里了。”那痞子一坐下来便对我说道。
“好啊。”我一听可以冲凉了,乐得马上起来将衣服上的饼干屑抖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实在是因为今晚流了一身汗,难受得很。
半个小时后,我穿着他的衬衣出来了。
“坐啊,站着干嘛?”那痞子一条腿横跨到桌子上,手里还捏着一支酒瓶,眼睛斜睨着我,痞痞的样子透着一丝慵懒的格调。
我不自在地走过去,双手翻折着过长的袖子,一坐下来,随便找了句话问道,“为什么给我拿这件衣服啊?那件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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