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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歌呵呵一笑。
林欢:“……”
搞半天,这个臭家伙是惦记要娃的事情。
的确,两人从楚歌城结识,到长安城的烟花巷同居,辗辗转转这么久了。
正常情况下,林欢也该把小楚歌怀上了!
可惜,一直无果。
秦楚歌之前有腰伤,困扰了他许久。
直至楼兰遗迹得到那根上古玄骨,才让伤势痊愈。
而林欢,青春年少之时驰骋沙场,完全就是一副女汉子形象。
作战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保不齐会留下病根,影响造娃!
这是秦楚歌的考虑,所以他提议去医馆抓几幅药调理一下身体。
“这是大事,我去换衣服,你快点收拾……”
林欢赶紧跑去了卧室,那叫一个速度。
造娃大业,绝不能怠慢!
等林欢换好衣服,秦楚歌也收拾妥当了。
“去哪家医馆?”
林欢问了一个关键问题。
两人对燕城都是黑瞎子,压根不熟悉地形。
要是不跟关之林是死敌,完全可以找他。
“我之前来燕城探望大海帅的时候待过二十多天,那段时间被炎夏国君强制安排了学习。”
“一个五十多人的学习班,倒是结交了一两个燕城本地的朋友,他们应该知道燕城哪家医馆最出名。”
秦楚歌去了卧室,翻出了一个箱子,找出了一张合影。
这张合影,在学习班的时候拍的。
照片的背面留有每一个人的联系方式。
很快,秦楚歌找到了一个人。
“就他了,樊野!”
秦楚歌按照照片后面的联系方式打了过去。
林欢则捧起了这张照片,细细的看了起来。
“嘿,俺家男人那时候真青涩!”
林欢找到了秦楚歌,很容易就能找到。
因为秦楚歌站在最中间,妥妥的C位。
那一届的学习班,实则是要学习三个月。
但秦楚歌就待了十五天,只因海域起了战事。
而这五十多人的学习班,秦楚歌无疑是最出彩的。
莫说之前卸任的多重身份,就现在的贤王魁首一职,都是那届学习班的同学不敢想象的。
哪怕这其中,也有不少人混得风生水起,成为各司各所,甚至是皇家大院里的耀眼存在。
却也远远不及秦楚歌的举世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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