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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时,
魏家众人,是将整整一大锅番薯粥,都扫光了。
而小朋友们,也将那小锅腊肉青菜粥刮地一干二净——
大家都觉得,今天这粥,很有米香味,连带着番薯都甜口了。
“妈妈,青菜粥、好好吃~”
霍宝淳嘴甜地跟魏秀儿说道:“宝淳很喜欢!”
她不是第一回吃青菜肉粥。
但却是第一回吃到这么好味青菜肉粥,她也说不上哪里好味了,就是一进嘴里,好香好滑,好吃想吃……就这么喝下两碗!
要是霍玉珍在这,一定会想哭的。
霍立钊盯着闺女吃相,
倏地想到他胞姐,为了哄闺女吃饭,可没少想法子,却不如小妻子一道青菜肉粥、害他望着那菜粥都想吃!
他当然不可能跟闺女,和小侄女们抢食。
只是在飞快食用番薯粥时,他心里想着,要将婚房尽快弄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将小妻子迎回门!
就小妻子这厨艺和哄孩子能力,脾气再差十倍,他也认了。
“嗯嗯,宝淳真乖,小嘴也甜!”
魏秀儿被赞地很开心,见二嫂主动收拾了,她便主动跟阿娘说道:“娘,我等下跟霍、哥去县城,中午,应该不回来吃饭了。”
这么多天了,既然进了县城,她肯定是要去霍家老宅坐一坐,基本的礼貌和人情往来,魏秀儿还是很精通的。
“嗯,行,你快去换套衣服再出门。”
瞧着幺儿穿得黑漆漆又宽松,一点美感都没,在家里没事,出门去婆家,就显得穷酸没礼貌了。
“哦,那我回房去换。”
魏秀儿将怀里小宝淳递给霍立钊怀里,“宝淳等会儿,妈妈去换套衣服~”
霍立钊看了眼凑到他身前递闺女的小妻子,感觉有股轻淡甜风扑面而来、
他敛了眼眸,正好将她洁白脸颊上汗毛,都看清了——
“嗯嗯,宝淳乖,等妈妈。”
霍宝淳虽有点嫌弃爸爸怀抱,但在没得选情况下,还是给点面子坐稳,眼巴巴看着妈妈走了……
魏秀儿这会儿觉得,还是要感谢她家阿娘有‘先见之明’了。
原身衣服不少,可是眼光、实在是让她嫌弃。
自从魏秀儿婚事定下来后,葛燕喜是变着法子去换布料,她挑的都是耐用纯色、碎花的棉布料,那些老贵‘的确良’、‘卡其布’,都买不起。
倒是让魏秀儿意外地满意。
后世里,她什么布料没见过,成人以后,一直觉得棉布是最舒服的面料。
而且,再过十余年,‘的确良’就会淘汰呢!
这年代不适合黑白配,特别是去婆家,真这样穿去,直接被退货都不能怨怪人家刁难。
再者,魏秀儿做衣服时,葛燕喜是时不时盯着,可不许她做白衣外衣,不吉利!
家里白布面料有限,都是用来做内衣、汗衣的。
魏秀儿将原身旧衣服略做改了,能穿就自己穿,不能穿就改成小衣、小裙子之类,送给几个小侄女。
然而,再做一些略微宽松,不会显得肥大,但也不显身形的常服来穿。
在家她更喜欢穿黑色、宝蓝色布料,为此还遭了阿娘嫌弃。
出门在外,魏秀儿也没做太多改变,就是换了蓝外衣,改穿了身粉色外衣,然后还在外头再披上件工装外套。
这是霍立钊给她的灵感,所以,她家小哥工装,被她强行征用了一件。
谁让她身子弱,她宁可有点闷,也不想冷着。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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