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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心地点点头,对这两个小不点由衷钦佩起来,他们是凭什么找到那方向的呢?我想那晚若不是小不点腿伤爬不动,没准儿他们还真能找回狼窝去。我的目光停留在小狼的眼睛上,像受到蛊惑般再也无法移开。狼山的夕阳在小狼瞳孔中燃烧。狼有多少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我越是猜不透,越是觉得那种无法遏制的好奇心在跳跃。
小屋窗内,两只小狼默默望着家的方向,两个人默默望着狼孩子的眼神,草原寂静无声,只有表针嘀嗒、嘀嗒……回家,他们的眼里只有回家。
一滴泪溅到手背,温度转瞬即逝,我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那处被泪溅到的肌肤,那微烫的感觉,好像一直遗留在心底。
萝卜又劝小不点吃肉肉,方法却有点蛮横了,他抠开小不点的嘴巴,用手指头把一块肉塞进他嘴里。尽管这样粗鲁的填喂让小不点避无可避,但他仍旧躲闪着想把食物呕吐出来。萝卜捏住他的嘴筒子就是不放。
僵持中,他身边的福仔突然“呜呜吱吱”叫了几声,舔了舔小不点的嘴巴。小不点歪头瞄了福仔一眼,若有所思地定了两秒,随即喉头一梗,把嗓子眼儿里的肉咽了下去,仰头挑战似的盯着我们。
小不点转眼就合作起来反倒让我很意外。我端过肉盆,也拿起一块肉,还没等我送到小不点嘴边,他就主动抢去吃了,而且两只小狼都扑到肉盆里狼吞虎咽起来。
小萝卜手舞足蹈,我和亦风也惊喜欣慰,我们劝了这么久小不点都不从,这会儿怎么想通了?我回想福仔刚才的表现—小邦客之间一定有语言!
我隐约感觉到,或许小狼们是在为什么事做准备,养好伤,储存体力,等待最好的时机。
一盆肉转眼就吃光了,福仔和小不点各自打了个很惬意的冷战,从容地跳下地去,我觉得腿上热乎乎的,一看,他们尿了。这些家伙,你们还能再坏点儿不?
“亦风,微漪,快来帮忙,小不点卡住了!”萝卜和福仔撅着屁股,并排趴在碗柜前面的地上,萝卜的小手在碗柜下面拽着一只狼爪子。
怎么回事儿?
原来,昨天傍晚,两只小狼开口吃了肉,结果到了晚上就开始疯长,把他们狠命吃进去的肉迅速转化成发育的力量。昨天晚上福仔是跟萝卜睡一块儿的,而小不点性格孤僻,不愿意亲近人,他自己钻进不到八厘米高的碗柜底下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坏事儿了,他出不来了。
“这家伙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圈!”亦风打着电筒看,“柜子下面中间高边缘低,他昨晚睡在中间部分是没感觉的,但是柜脚的边缘就像千分尺一样,7。5厘米毫厘不让。小狼才长大一点的脑门儿刚好被卡住。这柜子坑狼啊。”
“狼真是见肉就长!”
“长得快就别往小缝缝里钻嘛!”
我们三人只好掏空碗柜里所有的杂物,搬柜子,把小不点放出来。
这些天里,萝卜住在我们小屋,天天和小邦客玩。晚上他就抱着福仔睡在我床上。小小的行军床上睡着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只小狼,我生怕挤着小萝卜,小萝卜生怕挤着福仔,只有福仔很享受这份拥挤。
小不点钻不进柜子底下了,没有狭小的空间挡风,小家伙晚上冻得直哆嗦。亦风就手把小不点捞到自己被窝里,黑了,暖和了,小不点扭捏好半天,终于安稳了,半夜里,他竟然打起了嫩酥酥的小呼噜。
“福仔”“小不点”的名字,萝卜越喊越熟,他还把小邦客们抱出屋去:狼狼挖洞,他也帮着刨;狼狼吃东西,他也嚼干粮;狼狼跑不动了,他就把狼狼揣在小藏袍的囊袋里。
“他俩为什么不趁机逃跑?”
亦风的问题其实在我心里也转了好多回,我一直在观察这两只小狼出屋后的表现。我常常想起《狼图腾》里的那只小狼,一旦在野外松手,他就目的明确地“朝着离营盘、羊圈、人气、狗气、牲畜气味远的地方跑”。可这两只小狼似乎没打算那么做。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牲畜和大量营盘,也可能是因为屋内的泥土里还封冻着格林从前的味道,更有可能是因为人类的孩子让他们没那么害怕吧。
“小狼从来没离开过后山,这地方对他们还很陌生,他们没有找回家的十足把握。我们从小屋到后山都要走六个小时,小狼的体力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中间还要穿过这片狼渡滩,他们吃过沼泽的苦头,也许对他们而言,最有把握的做法还是养精蓄锐等待最好的时机。”
“狼群会找到这里来吗?”
“说不准。”
小邦客和小萝卜在一起两小无猜:小邦客知道小萝卜是人,可是不觉得小萝卜会伤害他们;小萝卜知道小邦客是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要恨狼。孩子们的心里还没有装填仇恨。
我羡慕小萝卜,他在草原土生土长,小狼和小孩都会长大,说不定狼与人的情谊会一直在草原延续下去。不像我们,放归了格林,就回到了城市,从此天各一方。
福仔和小不点一开了吃戒,就食量惊人,而且特别喜欢整块肉撕扯着吃。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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