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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一周目、二周目、三周目···甚至几十、几百周目的延续下去,游戏的寿命自然可以大大延续。”
富坚英高立刻反驳道:“少年!还是太年轻了!你这样做,其实意义不大,首先这就杜绝了做网游的前景,因为这种剧情模式,或者说体验模式,最适合独立游戏。其次,剧情是可以交互的,大部分玩家,大约玩到三周目,就会因为游戏缺乏征服感和挑战感,而选择放弃游戏,转而去寻找别人的游戏视频,去将自己缺失的剧情补充完全。”
刘悦瑛面对富坚英高的反驳,只是回应了一句话:“但是我不跳票啊!我做游戏···最重要是守时。”
富坚英高气急败坏:“我跳票是为了对玩家负责任,让他们有最好的体验感。”
“你确定你不是去打麻将、喝酒、泡吧、和女模特泡温泉?”刘悦瑛反问。
“混蛋!”富坚英高愤怒不已,似乎要动手的摸样。
咚咚咚!
封林晩敲了敲桌子:“行了!你们说的都很有道理,不过也都各有弊病,我稍微想一想。”
封林晩倒不是没想过,将两人的优点集中,缺点剔除。
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而已。
其实有时候,优点就是缺点,缺点就是优点。
根本说不清楚的。
就像有些足球队、篮球队或者电子竞技队伍,搞出所谓的银河舰队,将各种大咖、高手聚集在一起,就以为可以轰炸无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但是现实却是,一群大佬齐聚首,然后糊成了一团狗屎。
封林晩弄游戏故事背景,也没想过,将脑洞文学圈子里的大神级作者一网打尽,而是选择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位,然后让他们去召集一些有实力,但是没名气的作者,帮忙补充,打下手。
为什么?
是封林晩没钱吗?
舍不得投资吗?
那当然不是的!
而是为了整体的平衡。
首先,才华与名望,有时候是挂钩的,但是并不对等。
其次,才华和名望兼顾的人,往往都是自负的,他们不会轻易的屈服于另一个同行。
富坚英高和刘悦瑛,注定只能选择一个。
别指望,他们一个当副手,一个做正选,然后通力合作。
有时候中庸与平庸的差距,也并不是很大。
视线在两人身上来回漂移了一下,封林晩最终选择了富坚老贼。
当然,封林晩会让富坚老贼,稍微降低一点难度,不要将游戏设计的那么变态。
有了那群脑洞作者们,帮忙设定世界背景和各种主线故事,游戏世界的可挖掘性已经足够了。
刘悦瑛的提议,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算是重叠了。
游戏终归是游戏,它需要的也有操作感和挑战感。
不能蒙着脑袋,一个劲的往体验性,还有故事性上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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