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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点名的余小明,激动的泪眼汪汪。
他没想到自己那天只是搭把手,帮了一下忙,就得到了这么大的机遇和恩惠。
要知道,他虽然是医馆的学徒,但其实和打杂的差不多,这些老前辈们,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手艺传给一个外姓的人,所以他从十岁就入了妙手回春,到如今十六岁,连皮毛都未曾学会。
“好,一言为定。”
在所有人目不转睛的注视下,荆歌缓缓掀开了纱帽。
一张美得让人窒息的脸,让所有人都看待了。
眉目如画,艳色绝世,一身胜雪的肌肤晶莹剔透,白得没有一点瑕疵,可男可女的绝色脸蛋,让人嫉羡。
站在身后的白长乐,十分不悦这些人看着自家小弟的目光。
迅速出手,把荆歌手上的纱帽给她戴回去,瞪眼扫过人群:“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睛统统挖了。”
老头子们:……
“我刘某愿赌服输,今日赌约输给荆公子,发誓在剩下的岁月里,一定宽厚对待余小明和阿福,把这两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传医授学,直到把毕生能力都教完为止。”
白胡子老头,三指顶天立下誓言。
荆歌并不担心老头食言,这种对名声固执的老头,会把诺言看得比他们的生命更重要。
荆歌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没有在医馆久留,她在安阳城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
再不回去,怕是要错过大戏的时间了。
她才走出去不久,余小明追了出来。
大小伙子站在她面前哭成个傻逼……
“公、公子,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别客气,要真想谢谢我,以后照顾好阿福,还有好好学医,等将来学有所成,多救几个人,就算是替我积福了。”
荆歌此时并不知道,自己随口说的话,会成为少年心中永不磨灭的目标。
为了朝这个目标前进,为了站在她身边,少年牺牲了一切——
回到白府,荆歌向白长乐提出了辞行。
“你这么快就要走了?”白长乐千万般不愿意,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挽留她的理由。
“我还有事情要做,有缘下次再见吧。”
荆歌目标明确,白长乐自知她心里有事,又想起那日她所说的灭门惨案,心中凄然。
眸中含泪,红着眼角,让她发誓不能忘掉自己。
“放心吧,不管我以后经历什么,遇到多少人,都不会改变你白长乐,是我荆歌第一个朋友的事实。”
第一总有一种特殊的意义。
荆歌临走之前,和白夫人道了别,却没见到白夜陵。
虽然她并不太想见到那个男人,但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要走,总该要说一声的。
她在府内找了一圈,没见到人,心里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白长乐背着她的小包裹,里面装的全是白夫人给准备的吃食。
一路上簌簌叨叨,委屈的像个被人欺负的小媳妇一样。
“以后得空了,一定要回来看看我,知道不?我有时间也会去找你的,你一定一定不能忘了我……”
“好,我知道了。”荆歌有种自己在哄儿子的错觉。
不过这种感觉似乎有些熟悉,总觉得在被自己遗忘的记忆中,也曾出现过一段极其相似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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