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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球似的太阳好像就悬在脑袋顶上,草叶子还有树叶子都被晒卷了边儿,只有一片片的红花开得鲜艳。
蔫头耸脑的马驮着蔫头耸脑的人,在大道上慢慢地走着,南宫非拿起水壶在嘴边沾了沾,一肚子水,根本喝不下了。
“打起点精神,都看见城门了。”庞松到底身强体壮,还有精神给南宫非鼓劲儿,“乐水县城可是个大县城,这里的客栈建造得比县太爷的府邸还好看,里面有最好吃的菜最好喝的酒,我们去了先冲个冷水澡。”
“最好吃的菜,最好喝的酒,都在皇宫里。”南宫非道,“洗个冷水澡还是有希望的。”
“你这小子!”庞松正要骂他没志气,看到路边倒着个人,连忙催马过去。
倒在花丛里的是个老人家,穿的破破烂烂,苍白的头发像一蓬肮脏凌乱的枯草,这显然是个流浪的老人。只是他面容安静,呼吸平稳,嘴角还挂着一丝满足的笑意,看着更像是睡着了,正做着美梦。
两人最终还是没敢打扰他。
进了乐水县城,庞松找了个大车店住下。好酒好菜可以上门去吃,这里能洗澡,能睡觉,又便宜,挺好。
便宜是便宜了,又闷又热,还有蚊虫,更有其他房客呼喝闹腾的声音,两人虽然累得狠了,也没法睡着。
“走走,出去吃东西去,我刚刚听一个走镖的说离这不远有家酱肉店,咱们去喝两杯。”庞松嘿嘿笑着。
街上走动的人三三两两,循着酒香肉气走进小店里,准备饱餐一顿后再回去睡觉。
一天里难得的清凉,这会儿食欲正好。
庞松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见南宫非斯斯文文的吃相挺好看,说出的话却不好听,笑他像只小鸡仔。
南宫非反唇相讥,说庞松像头大水牛。
小店热闹的气氛随着又一个食客的到来而沉寂,因为来者是个很美的白衣女人。大晚上的一个孤身女人本就罕见,更何况她肩上还有只雪白的小鸟,看不出什么品种,跟它的主人一样冰冷而又精致。
没人敢上去搭讪,只看着那女人走到柜台前,买了一斤酱牛肉。转身要走的时候,那只仿若冰雪雕成的小鸟飞到了南宫非跟前,停在骨灰坛上。
“这位小哥,请问你今天是不是遇到过一个穿着黑袍子的老人家?”女人上前接过小鸟,声音是二八少女特有的清脆。
“是的。”南宫非连忙起身,“你是他的家人吗?”
“是家父,他年纪大了,记性不大好。”女人声音中带了一丝急切,但依旧温文有礼,“请问你们是在哪看到的?”
“在城外不远的官道上,他有点虚弱,应该还没走远。”庞松道,“天太晚了,姑娘你赶紧通知家里人去找吧。”
“多谢两位。”女人说完,匆匆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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