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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这家伙,脑壳有病吧。
这种心情有点纠结,高世晴发现自己自从变成美少女之后,习惯了被众人注视之后,对于那些不太注视自己的人,不太关注自己的人反而会有点不满。
觉得那些家伙都是瞎的。
她怀疑自己得公主病了。
肯定是肖琴惯的。
英雄见终于没有人打扰了之后很高兴。
而高世晴这边看到学长毫无芥蒂的继续进食的时候,不由得觉得是不是自己太大惊小怪了,想多了?
算了,不管了,自己又不是华夏币,怎么可能人人都喜欢自己。
而且,就算是华夏币,也被人说是万恶之源呢。
高世晴刚走开没两步,那个炮火的作者就走了过来,脸上挂着一种得意的微笑。
“高小姐你好啊!”炮火的作者是王富贵的儿子,王高帅,其实并不是很高,也没有多帅。
整个人看起来油光粉面的,而且还有一种不知名的优越感写在脸上。
不过高世晴并没有因为他长的丑就嫌弃他。
“你好啊。”
“高小姐你一个人啊!你晚上回家方不方便啊,要不要我送你啊。”王高帅看着高世晴绝美的脸,忍不住露出了痴迷的笑容,哎呀哎呀,怎么这么好看,好想娶回家改善基因后代啊。
“不用,有司机。”
是的,肖琴会派司机来接她。
可不像某些女频小说里的老妈为了让女儿钓上金龟婿,故意把女儿丢在某些场合,还一分钱都不给,要么钓到男人送她回来,要么自己走回来。
“有司机啊。”王富帅摸了摸鼻子,然后立即转移话题,得意的说:“你写的大魔法师真的很好看啊!我是你的粉丝啊,你可以给我签名吗?”
“真的吗?”高世晴看向眼前的这个家伙,其实仔细看看也不是那么的不顺眼嘛,嗯,好歹是自己的粉丝,虽然不是可爱的女粉丝。
说到女粉丝就想到蓝蓝之舞,不知道那个小丫头现在放假了没有啊。
“当然可以,签在哪里。”
此时此刻,王富帅非常想耍一下流氓,比如暴个衫什么的,然后让高世晴签在自己的胸膛上。
钥匙执笔的时候手指尖碰到了自己皮肤,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可是,他忽然想起!
自己常年各种得瑟,缺乏锻炼,胸肌薄弱,肚子有赘肉,穿着衣服还好,脱了衣服会非常的辣眼睛,自己恐怕全身上下唯一能看的就是脸了。
这一切在短短十五秒王富帅就思考完毕,确认没有遗漏之后羞涩的对高世晴说:“请,请签在我的脸上。”
“哪边脸呢?”
“右……边吧。”此刻签在哪边已经不重要了。
高世晴点了点头,原来对方真的是自己的粉丝啊,竟然愿意用那张不是很好看的脸蛋顶着自己的签名。
不错不错,“有笔吗?”
“……有有有。”王富帅把自己随身携带的签名笔带上了,他自从开始写书之后,就一直随身携带,虽然一直做练字使用,还没给人签名过,因为他还没有出过实体书……
好吧,这有点尴尬。
这边高世晴看着递过来的签字笔,心想,真的是自己的粉丝啊!看来还是脑残粉,知道今天会和自己相遇一定期待了很久吧,连笔都准备好了。
于是高世晴在王富帅的脸上写上了咸鱼安亲笔,五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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