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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莎已经得出经验,不要相信死侍那张嘴。他可以满嘴跑火车,但是她不行。
死侍说,他要带艾尔莎去哥谭,结果最后是艾尔莎自己联系了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外加还得请一位司机。
电话里那头说得很热情,说既然要司机,那就一切和司机详谈。结果等笑容满面的司机听到艾尔莎他们的目的地,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
“这位小姐,为什么要去哥谭那地方?”司机是个拉美裔的年轻小哥,“说实话,那地方真的没什么人去的。”
艾尔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但是她赶在死侍又要说话的时候先回答了司机小哥的问题:“去找人。”
“这……”
“不用开到市里,送到郊区就可以。”
“……那……”
“天黑之前你肯定回来了,我们不租一天,说好的价钱不变。”艾尔莎在论坛里看到过部分内容十分可怕的帖子,再加上她也体验到了金钱的腐蚀性……她这话说得很有把握。
司机果然被金钱的力量打动了。他咬咬牙:“干了,说好啊,我肯定不进哥谭市里。要知道,就算是路过都有被抢劫的可能性。”
艾尔莎指指身旁想要说话的死侍:“没事,他能打。”
“……啊?”司机小哥一脸茫然。
***
艾尔莎不缺钱,对理财也没有规划,但是她还是知道金钱的来之不易,一向花钱很节制。两个人租的是一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车子。
从纽约皇后区到新泽西州的哥谭路途不算很远,上车的时候还不到上午九点,到达哥谭的时候还没过中午。
艾尔莎一路上非常淡定,她占着整个后排戴着耳机听歌,而死侍有了新的人去烦,竟然完全没有打搅艾尔莎,甚至和那司机小哥发展出一段非常“感人肺腑”的友情。
艾尔莎:拒绝回忆死侍到底说了些什么歪理。
等到隐约看得到哥谭的身影时,司机小哥一脚踩下了刹车。
他看着死侍的表情仿佛是在看什么人生知己,所以对无法送自己的知己去他的目的地;或者说是送自己的知己到哥谭这样的犯罪都市感到了十分为难。
他的表情有点难过:“死侍先生……不然我拉你们回去吧……一般真的没什么人来哥谭的,除了哥谭本地人,没多少人愿意来这边……”
艾尔莎已经收好了她的耳机,正用手机查阅那些关于哥谭的消息。
说起来,博客上的信息真的挺多,但M好几天没有再上过线了。
艾尔莎有一点点在意这个勉强算得上是朋友的人,但基于网络的存在她也……诶?说不定,如果对方在她的感知范围……她能凭着网络找到对方呢!
灰发姑娘兴奋了不到一秒,耳边司机小哥和死侍的对话就又转了弯:“是的你做的没错,对喜欢的姑娘一定要展现出你自己的霸气来!要有哥这样完美无瑕的身材,哥这样热情火辣的面容,哥这样无与伦比的歌喉……”
说着,他竟然唱起歌来。
艾尔莎目瞪口呆。
因为这家伙唱的正是她刚刚听的,好好的歌在他嘴里就能扭个好几扭,但开车的司机小哥还非常非常买账,就差松开方向盘为他鼓掌了。
艾尔莎决定把那首歌移出歌单。
哥谭近在眼前。
车速从上次刹车之后就特别慢,快到地方的时候,司机小哥的表情又纠结起来:“不然……我给你们送进去?死侍先生这么好……”
艾尔莎当即伸手戳了戳坐在副驾驶的死侍:“下车。”
车子停下,然后以来的速度的三倍以上速度往纽约的方向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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