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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等生于荒土,于旱野之地求存,于猛兽口中夺食,天荆地棘而巫力有时穷尽,唯尝尽百草,为生民贡献微薄之力。”巫此刻的眼神很伤感,“吾不如其多矣。”
“这位巫心中装着整个人族,不像我这个巫只想着自己的部落。”
“巫!”锥仓盘和周围的部落人听不得这话,全都噗通一声跪下了,除了酋长和叶羲。
巫:“你说的,我相信了,你说这草药能救契,要怎么用?”
没有人怀疑这样一番话是由一个十三岁,没有见过世面的狼牙部落小子编出来的。
叶羲大大的松了口气,知道这次危机就算渡过了。
穿到史前社会才不到两天,却已经面对了三次生死危机。
他弯腰把三七捡了起来,“你们谁有办法把这东西磨成粉?”
仓盘抢先一步:“我来。”
叶羲把三七交给他:“把它的根茎磨成粉就可以了。”
仓盘点点头,把根摘下来放在手掌心,接着用力一握,手掌再摊开,三七成了一堆小细碎块。
不愧是图腾战士,力气不是一般的大,叶羲再一次感叹,虽然如此,但他还是摇了摇头:“不行,还不够细,要粉末状的。”
如果有时间,用石杵慢慢捣效果应该很好。
酋长岩抢过仓盘手里的碎块:“我来。”合拢手掌用力一握,再张开手掌,碎块已经彻底成粉末状!
叶羲目瞪口呆。
这赶得上武林高手的水准了吧,金庸小说里的主角也就这水平了。
看了一眼酋长的胸膛,覆盖了整个左胸的红色图腾正中心,赫然是两道火焰纹印——这是二级战士的标志。
酋长岩急切的问叶羲:“然后怎么用?”
叶羲反应慢了一拍:“……把粉末洒在伤口上就可以了。”
白色的粉末小心的被倒上伤口,只见过了一会,冒血的伤口奇迹般的止住血了。
三七浑身都是宝贝,花果叶根都可入药,俗话说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李时珍都叫它金不换。
如果有绷带绑住伤口,效果应该更好。
“止住了真的止住了!”
“这植物虽然不是灵草,但真的好神奇!”
“叶羲,谢谢你!”勇激动的说,一个身高两米,浑身肌肉的雄壮大汉虎目含泪地对他道谢。
叶羲点头不语,没有多说什么。他可没有忘掉自己刚刚差点因为这个要被处极刑,如果不是他反应快,现在可能已经被抬着要往火上烤了。
同时叶羲提醒自己,以后万万不可再这么莽撞了,他现在身处的是一个食人部落,他们吃着人腿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实在不必有多余的同情心,还差点把自己搭进去。
巫用那深邃的眼睛看向叶羲:“如此让人尊敬的巫可叹最终死于荒野,让人扼腕。既然他把知识都传授给你,那么你就是那名巫的弟子,不再是涂山的奴隶。”
叶羲心里一咯噔,这不是要赶他出去的意思吧,这种原始丛林,一个人出去除了死还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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