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魔城,依然伫立在血海中的孤岛上,显得那么卓尔不群。
“怪哉,为何本王眼皮一直乱跳?”
王府花园中,一个雄壮威武的中年男子,疑惑地喃喃自语。
他就是血魔王,曾经以一己之力硬刚过天下妖王的男人。
就在这时候,一名属下前来通报:“大王,天机先生来访。”
“来得正好!”血魔王神色一动:“快快有请!”
片刻之后,他在大厅里,见到了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
血魔王孤独一生,和他有仇的生物多如过江之鲫,和他有交情的则寥寥无几。
从某种意义上说,血魔王才是人类俗称的强得没朋友的人。
算上已经飞升和陨落的强者,真正能称得上血魔王朋友的生物,不超过五根手指头。
眼前这个人,恰好是血魔王为数不多的一个朋友。
那是一个儒雅的中年文士,手持白纸扇,颇有出尘气质。
他的来历是一个谜,没有人知道他是妖是魔,也没人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
人们只知道,这个人已经成名五百年。
他的名字不在封号榜,整个二阶进化世界都有着他的传说。
五百年前,他从深山中走出,径直去了银狐城,与银狐王坐而论道。
两人唇枪舌战三天三夜,不分胜负。
一年后,他孤身深入孔雀岭。
二阶天域有智慧的妖魔都知道,那是孔雀王的领地。自孔雀王占山为王之后,就立下了一个规矩:凡雄性进化生物踏入孔雀岭,杀无赦!
数百年来,这个规则从未有人打破。
直到那个人出现,令无数妖怪大跌眼镜。
他不仅去了孔雀岭,还小住了三日。
有传言说,孔雀王将一件心爱的宝物,赠予了那个人。
两年后,那人又去了一个更刺激的地方……血海!
那时候血魔王早已成名,凶名昭著,一般妖怪提起去血海,那就是找死。
但是那个人去了,并作客了七日。
临走的时候,血魔王居然亲自送他出了血海。
这还不算完,送出血海之后,血魔王不舍地望着那人的背影,一脸的依依东望……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火爆玄幻一滴魔血,照破山河万朵。一卷古经,湮灭日月轮回。一部神诀,埋葬诸天至尊。杨青玄得天命传承,修无敌之法,开启了一场碾压当世无数天才,通往万古不朽的强者之路!我一向以德服人,不服的都是死人!...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