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凌南霄醒来时,叶亦欢已经上班去了。
宿醉的后果就是脑子昏沉的厉害,他闭着眼缓了好一阵,痛感才慢慢好转一些。
整座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漫无目的的绕了绕,终于在楼下餐桌上看到了叶亦欢早就给他准备好的养胃汤。
紫菜和南瓜做成的汤,粉白的虾皮飘在汤面上,闻起来清淡又不油腻,她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弄好的,竟然还是热的。
汤盅底下压着一张纸,叶亦欢娟秀的字体写着:"你昨晚喝了酒,早晨起来胃里一定会难受,记得把汤和柠檬水喝了再去上班。"
凌南霄神色复杂的站在餐桌旁,蹙眉看着那一盅汤,还有旁边放着的柠檬水,忽然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翻涌。
他看了许久,才慢慢坐下来喝汤,不得不承认,味道很鲜,很好喝。
他记得刚结婚的时候,她什么都不会做,就连电饭煲都得对着说明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他就冷脸站在旁边,从来也不会上去帮她一下。而她却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慢慢成了今天温婉持家的女人。
他虽然不待见她,可平心而论,和叶亦欢结婚这两年,她确实是做到了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嘴里的汤忽然变得苦涩起来,凌南霄的眉心高拢,终于还是将汤匙扔进了碗里,换衣服去公司了。
那天晚上,凌南霄竟然难得的回到了陶然雅居的公寓,虽然他回来的很晚,早晨离开的很早,可是这样能朝夕相对又平静无波的日子,几乎可以算是他们结婚两年来少有的安宁了。
尽管他依旧冷脸,夜晚永远给她一个背影,她却还是觉得很满足了。
其实叶亦欢的要求并不高,她不求凌南霄能对她有多么好,甚至不求他能爱她,只觉得他能每天回家,他们能像平常夫妻一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足够。
如果实在要求的过分一点,她希望他可以不要每天冷着脸,偶尔对她笑一笑就好了。
她忽然就想到了张爱玲那句名言,"爱上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多年以前,她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觉得真是写到了她的心坎里。她还记得当初把这句话给杭璐看时,杭璐"啪"的一声把那本精装版的《今生今世》扔到她面前,万分鄙视道:"什么玩意儿,叶亦欢我跟你讲,你喜欢凌南霄,开出来的都不是花,那是开出了一朵奇葩!"
奇葩也好,神经病也罢,可她就是爱了,并且爱的无法自拔。
但叶亦欢心里却隐隐的有些不安,这样的生活有些过于平静,就像是辩雨来得前夜一样,她总觉得像是在酝酿什么大的风暴。
原因很简单,她已经有几天没有在凌南霄身上闻到医院来苏水的味道了。
但是相反的,她反而在他身上闻到了香水味。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