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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梁晚吟看着姚母五颜六色的脸色,都快要笑死了,她也有今天!
“你还不知道啊?我那侄媳妇虽然是山区来的,但长得可标致了,我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呢,而且她性格也不错,很会来事,第一天来就把我大哥大嫂甚至是我家老爷子搞定了。
据说文化水平也不差,读了高中呢,这几天在我大哥大嫂家,经常待在书房里看书!”
这些都是谢母跟人吹嘘的,梁晚吟听的时候只觉得沈予欢特别会装,但不妨碍她此时拿出来气姚母。
姚母:“……”
沈予欢刚来的时候坐车进出家属院的,这几天都住在谢家,导致家属院的人都没有见过沈予欢。
大家对她的猜测依然是粗鄙丑陋的,结果,不是?
这时候,前方热闹起来。
姚母和梁晚吟看过去,就看到人群中,今天的主角、两位新人挽着手登场了——
姚母率先注意到的是新娘。
她想象中粗鄙丑陋的沈予欢,作为今天的新娘,头发被精心地盘起,用发带装饰着,身穿红色的旗袍,搭配高跟小皮鞋——这是如今非常流行的新娘装扮,好看则已但并没有什么新意,但这身装扮穿在沈予欢身上,还是让人眼前一亮!
当姚母将目光转移到她脸上时,才明白这是为什么。
沈予欢的脸长得太好看了,明艳又精致,且没有什么攻击性,她的气质和身材都很好,十分抓人眼球。
她旁边的谢廷川,身材高大,五官端正俊逸,头发整齐地梳理着,穿着一身与沈予欢身上那条红旗袍极为相配的深灰色中山装,胸前别了一朵红花,增添了几分喜庆。
沈予欢比谢廷川矮了将近一个头,此时穿着高跟鞋,大概到他的耳朵那么高,极为匹配的身高差,他们的整体气质也非常协调,站在一块,相得益彰,仿佛天生一对。
今天能来的,基本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看到这样相配的两位新人,竟然不由自主地惊呼出声,可见他们颜值之高,又是多么的般配。
本来谢家只邀请了姚父,姚母坚决要跟着来,就是想看看沈予欢的模样,好让自已的心态平衡一点。
看到这一幕,姚母瞬间破防了。
梁晚吟本来还想欣赏姚母破防的脸色,结果看到这一幕,也垮下了脸。
……不管怎么说,这场婚礼总体上还算是皆大欢喜的。
老爷子非常高兴,在谢廷川和沈予欢给他敬茶的时候,给了一个厚厚的红包。
谢父谢母的红包也不薄,还有谢家的那些叔叔婶婶、姑姑、姑婆……
跟谢廷川敬了一圈儿酒下来,沈予欢看了眼装着红包的托盘,眼睛都笑成了弯弯的月亮型——前世那个视金钱为粪土的富婆,在钱要按“分”
为单位花了几年,现在已经变成小财迷了。
这次的婚宴跟和平大队的婚宴不一样,不需要谢廷川和沈予欢这两位新人帮忙收尾。
将客人送走之后,他们也可以回家了——不是回谢家,是回他们自已的小院。
在他们回家之前,谢廷川被谢老爷子叫了过去。
“爷爷,您找我?”
谢廷川打开卧室的门,问道。
老爷子今天没有逞强,主要是害怕自已摔在孙子的婚礼上扫兴,自觉地坐在了轮椅上。
他闻声抬头望着这个已经比他高的孙子,有些感慨。
当年那个一本正经的小少年,现在竟然已经成家生子了。
长大了,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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