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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博伊恩斯戴上礼帽,脸上依旧带着非常绅士的笑容。
……
李伴峰坐在余家寨的门房里,和守门的老朱头一起闲聊。
李伴峰说他是余男的朋友,老朱信了,一点都没怀疑。
“李老板,你一看就是我们少掌柜的朋友,她和你一样,都喜欢穿男人的衣裳。”
穿男人的衣裳?
我本来就是男人!
这老头子怎么……
李伴峰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到一阵滑腻。
这是什么东西?
腮红?
李伴峰恍然大悟,难怪峡谷里那只蜘蛛要叫他女士,含血那个贱人又给他画了一脸浓妆。
她什么时候动的手,我怎么没察觉?
“朱老先生,劳烦你给我打盆水,我洗洗脸。”
老朱是余男家的长工,十七岁进了余家,一直干到了今天。
如今岁数大了,长工干不动了,余男也没把老朱辞了,在新地给了他两间房,让他帮忙守余家寨。
所谓余家寨,就是两排木屋,一排能有个七八间。
这两排木屋很特殊,周围都是茫茫无际的森林,一片漆黑,只有这有木屋所在的地方,是亮的。
李伴峰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夜空之中有一点光晕,不偏不倚,正投射到了余家的这座宅院上。
这光源从何而来?
落到地面,没有过度发散,按照李伴峰的理解,在高空之中应该有个性能极好、精度极高的光源体。
可老朱的理解不是这样的。
“新地原本没有天光,只有开荒之后,天光才会照进来。”
“天光!”李伴峰一阵紧张,他想起了自己照过的天光。
老朱连连摆手道:“不是那个天光,这是白日里该有的光。”
李伴峰问道:“这里原来也是一片漆黑么?”
“那可不,”老朱轻叹一声道,“少掌柜一个人经营布行不容易,攒了一千多大洋,都花在这块新地上了。”
李伴峰更听不明白了:“这地是买来的?”
“买?上哪买?”老朱苦笑一声,“少掌柜雇了六个开荒的,一个人给两百大洋,六个人死了五个,才开出了这块地。”
“六个人死了五个?种地能种死人么?”李伴峰错愕不已。
老朱解释道:“开荒不是种地,是在荒地里边住三天,主人家先上供立盟,再派人进去开荒,
开荒人今天什么时候进去,三天后什么时候出来,只要地皮上亮了光,主人家再滴血留记号,这块地就开成了。”
这都什么流程?
李伴峰听的一头雾水。
老朱仔细解释了一遍,李伴峰才多少有点概念。
余男开辟了这块荒地,一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余男带上供品,祭献给荒野中的神明,和神明立下盟约,具体祭献的是哪位神明,不得而知。
第二步,立下盟约当天,余男派出开荒人,守着供桌在荒地住上三天三夜,只要有一个开荒人能活下来,就算开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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