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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骚扰提姆。”禅元原本家里一个烂黄瓜,一个寄生体就很头疼了。
他还觉得柏厄斯日后找什么雄虫回家,自己都能心平气和。现在看来,是他想太多了。
“扑棱你知道自己错了吗?”恭俭良听完全程,按照自己的想法问了崽两句。
得到柏厄斯“知道错了”的答案后,和拿了免死金牌一样,跟禅元呛声。
“扑棱都知道错了。你还打他!”
“他知道错了?他就是装的,宝贝。这孽子和支棱不一样。”
支棱浑身上下就嘴是硬的,心里输得遍地狼藉,脑袋都不会低下认个错。
扑棱浑身上下都是软的,能伸能屈,能笑能哭,唯独心和钢铁一样硬。
禅元对三个崽的脾气了若指掌。
在他看来,扑棱对提姆的“爱”,并不是“爱情”。
那更像是童年时期对强大长辈生出的叛逆心,在时间发酵后,成为一种糅杂依恋的占有欲。扑棱会渴望占有提姆,会渴望击败提姆,会渴望完全拥有提姆的关注,会吃玩具鸭鸭的醋,为自己不再是第一的存在感觉到焦虑。
可他不会为提姆停下追逐更强大力量的脚步。
他生长于指挥室,见惯了上下级之间的协调,对更高权利的欲望早在很多年前根植于心脏。
他记忆里最强大,最美好的提姆是远征军时期有条不紊对接地面和舰队的指挥官。
他不过是在追逐提姆身上曾经看见的向往的影子。
“这不是爱情。”禅元严肃教育道:“提姆已经结婚了。他现在还怀着虫蛋。你要是敢骚扰他,我真的会打断你的腿。”
柏厄斯没有反应。
他平静跪坐在墙边,低垂着头,似乎真在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他道:“雌父,结婚又算得了什么。”
提姆的病总有养好的一天,提姆的才华总会按捺不住再次出山。皆是,为了更加远大的目标,更加强烈的欲望,他势必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禅元忍不住踹了他一脚,头疼教育道:“收起你脑子里的想法。”
他怎么生出三个榆木脑袋了?
(七十二)
“我先把结论告诉你。”禅元站在大学教室门口,对长子耳提面命,“提姆很难对你心动。你这次再追不到人,直接放弃吧。”
他给柏厄斯最后尝试一次期限:二十个月。
“二十个月后,远征军有一定概率重启。”
如果成功重启远征军,提姆完全可以通过“远征军”这个跳板,用现有的资历和大量时间赌一个继续升迁、前往战争一线的机会。
留给柏厄斯的时间不多了。
柏厄斯一点也不着急。
他已经等了很多年,早就不是多年前的热血毛小子。他对提姆的情感也早就经过时间密藏,发酵成一团他自己也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雌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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