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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吃下碗里的豆角,“这豆角很好吃啊,怎么,吃烦了?”
沈遇安轻叹一声:“可不是,吃了几个月了。”
他种的豆角味道是不错,但遭不住一天两三顿啊。
什么排骨炖豆角,猪蹄炖豆角,白菜炖豆角,还有豆角炖豆角。
“那你可有得吃了,娘腌了不少,冬日你还得吃。”
沈遇安闻言脸都皱了起来。
果然和刘氏说得一样,接下来沈遇安不是在吃豆角就是在吃腌豆角。
吃得沈遇安脸都变绿了。
可算是知道上辈子的北方人为什么这么讨厌豆角了。
王氏三人倒是吃得挺香,这比以前的豆角好吃多了。
在宁安村的初雪来临时,沈家终于把身上的欠债还完。
王氏几人进了沈遇安的屋子,就见他正在读书。
三人也没打扰他,坐在旁边安静得缝缝补补。
下雪后,只有沈遇安的屋子是炭火不断的。
所以冬日沈家的人女人喜欢到沈遇安的屋子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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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坐在一旁的炕上,眼神温柔地看着勤勉的孙子。
孙子对于读书和他爹一样出乎意料的坚持。
就是不知道最后的结果能不能满意了。
王氏对于孙子读书这件事很支持,但科举的话,就没那么乐观了。
不过为了不让孙子伤心,王氏也不好多说。
沈遇安不知道王氏心中所想。
他想考科举,是经过多方思量的。
他不想来了古代还种一辈子地。
当然,以他的本事,也能参军啥的。
但是经过末世之后,沈遇安实在不喜欢打打杀杀。
别看他在末世就在基地种种菜,可也是在末世生存了几年,确实也杀了不少人。
来了这大楚朝,沈遇安知道,没有权势是不能肆意生存的。
沈遇安不喜欢把自己落于被动的地步,就选了科举一道。
这样他既能安静读书,又能靠自己努力获得权势。
安和十三年,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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