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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镇我们都来多少次了,那些废物派不上用场的。”壮汉替酒馆老板说道。
“知道在座的很多都是小有实力的职业者,我们也正好是有一些实力的职业者。”
“是「野狼」?”酒馆内有人问道。
铠甲壮汉哈哈一笑:“有人知道我们,那就方便了,我们只要钱,交完钱你该喝喝,该走就走,我们不管,有钱就行。”
“每个人不多,两千金币,给完你爱去哪去哪,我们一年也就来这里这么几次,就当认识个朋友。”
“不给的下场你们应该知道,打断手脚都算轻的。”
“喂,你们几个交钱了吗?没交钱就想走,找死吗?”
他指着要离开的罗杰四人。
“下辈子要有礼貌一些。”罗杰平淡说着,觅血横空出鞘。
下一刻,壮汉的脑袋便与身体分家了。
酒馆内寂静一片,只有那具人头滚落在地上,撞到椅子的声音。
这是强盗组织「野狼」的首领,这,一击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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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不敢多说一句,只有沉默。
“要饭就要的卑微点,态度这么差,你不死谁死。”回应在场寂静的,只有罗杰平淡的声音。
他对这些人没有好感,但也不至于随便杀人。
能让他动手杀人的,大部分原因是对方态度太差或者做了什么事情惹怒了他,如果那个被他斩了脑袋的家伙是真的是进来乞讨,且态度不错的话,罗杰兴许会打赏几分。
如果眼力不错,看出来罗杰几人实力招惹不了,任由罗杰他们离开酒馆,罗杰都不会管这件事。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别人的行为正义与否,他并不在意,只在意自己的体验。
“我知道你们,只要钱的「野狼」”约里克跟在罗杰身后嘿嘿一笑,“你们这次可是惹到了惹不起的人啊。”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他说完看了一眼罗杰,意思很明显,杀完还是不杀。
罗杰摇了摇头,他时间不多了,要赶着回家,没有心思在这里耗。
“算你们运气好,滚吧。”
在几十人的注视下,几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离开了酒馆。
……
(我一般不喜欢写这种装逼剧情,毕竟国内网文发展了那么久,在座的各位哪个不是阅书时长几千小时的老书虫。对这种应该都审美疲劳了,我写了大伙应该也不会喜欢看,前面就没写过,后面也不会怎么写。
写这篇的主要原因是想表明一下主角的一个具体人设,看到许多人认为主角圣母这一点,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写的太菜了,让主角没有表现出他的真正性格。
主角真的圣母么,圣母的标准是无私地牺牲自己,拯救他人。主角很明显不是这类人,他就算是救人也是处于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才会那么做,不存在自我牺牲这一说法。
我想了许久,大家认为的,应该指的是主角既然在杀人的时候那么干脆无情,一刀一个不留情面,但为什么在平常和别人交流时,表现地又那么“温和”这点。
其实是主角就是一个看别人态度的人,对他态度好的人,都可以很好地交流下去,对有威胁于他,或者让他不爽的人,那都会杀,不存在圣母这么一说,一定要讲的话,就是你怎么对他,他怎么对你。
这种人设在我历来看的那么多小说里,我个人是挺喜欢的,有张有度,不肆意杀戮,但也不会伸脸给别人打,等别人羞辱完后再动手。
这种人设在网文里到处都是,例如某个和主角同姓的领主。我刚开始看网文看的也是那个大佬的作品,可以说受其影响吧。
说得有些多了,很抱歉,这个应该算影响了各位的观感体验的,但不说的话又会导致一些误会。在此,我要说一句:
红豆泥斯密马赛!(下次还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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