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在浴桶里假寐的李代,闻听此言,立马便来了精神。
“若兰,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让小爷把这个东西,转移至你的身体里,这样的话,你不就可以感受到它了吗?”
王爷对我可真好,只不过想法虽然很美好,但是结果却总和想法背道而驰。
“王爷,你以为若兰的身体里,就没有它的存在吗?花草树木,流水顽石,飞禽走兽,可以说世间万物,皆有它的存在,可是感受不到它的人,您就算是把它做成了一碗粥,送到若兰的面前,若兰也喝不到,看不到。所以说,能够感受到它的人,都是有福之人,是苍天赐予的天赋,若兰只能羡慕,是强求不来的。”
原来天赋是苍天赋予的能力。
以前老是听别人念叨,说某某某天赋异禀,感情还真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
既然事不可为,那就莫要强行改之,否则再把老天给捅咕生气了,那就不美了。
“若兰,你被那个哈皮军需官恶心完之后,可是把趁夜袭营的事儿,说给蜀王听了?蜀王他怎么说?”
“没,此事我没跟蜀王殿下说。那个令人讨厌的人,明显就是去见蜀王的,若兰不想再看到他,就转身去找薛礼薛将军了。”
李代虽然觉得袭营的事情,最好还是说给李恪听,但是李若兰既然选择了薛礼,也就这样吧!
反正只要说了,让他们知道了就行,剩下的,就看他们自己的选择了。
给李代擦完后背,李若兰净了手就要离开,却被李代强行留了下来,当起了奶奶。
“来,王爷,再吃一口,粟米粥虽然不是很好吃,但总比饿着肚子强。来,再吃一口……”
薛礼与赵德仁二人,在先前的战斗中,一人负责锥形阵的一面,也是拼了命的。
尽管身体也很疲倦,但是既然是李代的想法,他们就必须要认真对待。
两个人在商议了一番之后,觉得趁夜袭营这件事可行,便携手去拜见李恪。
“王爷,今日一战,我军虽说是打赢了,可是突厥之兵马,仍有一万多人,是我军的五倍还多。是以,末将觉得,不如趁突厥人心不稳,恐慌惧战之际,给敌人予以痛击,或可一战而定乾坤。”
赵德仁见薛礼说完,李恪并没有任何反应,当即也跟着说道:
“是啊蜀王殿下,末将也觉得薛将军说的在理。今日一战,突厥人明显已经被福王殿下吓破了胆,今夜趁夜袭营,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最佳时机。若是我们只知等待,错过此次大好机会,等到突厥人整顿好兵马,再度卷土重来攻打我们,那我们可就太被动了。”
被动,说的那么好听,明明就是被动挨打,还(hai)还(huan)不上手,只能任人宰割,徒叹奈何罢了。
“本王同意二位将军的提议,可是我军如今仅有两千余人,马匹的数量,据刚才军需官向本王禀报说,也只收拢回来一千多匹,如此少的人马,如何袭营?这么点人马,即便尽数投入到突厥大营中,也只会如孤舟入川般,激不起半点浪花,又有何用?此事实难办到啊!”
李若兰总说李代做事优柔寡断,瞻前顾后,若是她此时在此,就会发现,李代相比起李恪来,要果决的多了。
至少李代认为有利可图的事情,就从来没有犹豫过。
那是该伸手就伸手,你就是盖上锅盖,把个汤锅堵得严严实实的,他也要想尽办法,从锅底把里面的肉给你偷出来。
薛礼是真的很想去袭营,不是因为这是李代的想法,而是他也觉得此事若成,真的可以一劳永逸,将对面的敌人打回草原。
若是此时领兵打仗的人,是福王殿下就好了,薛礼如是想着。
夜,是如此的黑,黑的已经没了其他颜色。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