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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额外探视了张分开的病人,沈祀回去的时候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到家后抓紧时间补眠,他今天还有重要事情要做,设了六个小时的闹钟,中午十一点半准时醒来。
沈祀打开出租屋的老旧冰箱,最后一把挂面昨天已经吃完了,冷冻室里还剩半包刚毕业那会儿买的小馄饨,看了看还在保质期内。
青年一边烧水下馄饨,一边叹气。虽然有一大半原因是为了开导气运之子,但自己穷也是事实,实在不行再找份兼职吧。除去夜班和睡觉的时间,每天下午还有四五个小时空闲,加上一周两天的休假日,打第二份工完全可行。
吃完馄饨,洗了碗,沈祀背上书包,去楼下买了三块钱一斤的国产香蕉,沿着居民楼的阴影慢慢走着。
沪城作为国际大都市,在大部分人眼里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代名词,然而在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下方,还隐藏着不少和时尚摩登格格不入的老旧街道。
深蓝干净的天空下,电线如渔网般密密交织,沈祀熟练地避开脚下可能凹陷的石砖,手中装香蕉的塑料袋一甩一甩,像条灵活的游鱼在幽深复杂的巷子里穿行,最终在一间低矮的瓦房前停下。
明明是晒得人几乎脱皮的烈日,一靠近瓦房气温一下子低了七八度,沈祀却仿佛早已习惯了似的,半点不觉得异常,伸手敲了敲那扇破破烂烂的木门。
前三下屋内毫无动静,沈祀并不气馁继续敲,大约半分钟后,木门刷地被拉开了,露出一张阴沉的女人脸:“哪个不长眼的丧门星敢拍你罗娘娘的门……”
女人大约三十左右年纪,生得极美,五官精致,肤若凝脂,无袖旗袍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好身材,然而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她的头发,又浓又密,像一匹柔顺丝滑的绸缎,一直垂到膝窝处。
“阿秀,是我。”
看到面前的青年,女人仿佛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满肚子怨气和谩骂一起卡在了喉咙里,川剧变脸似的挤出一丝笑容:“小沈先生,您怎么来了?”
“有点事情想跟你打听一下。”沈祀背着书包,皮白脸嫩,看上去就像个无害的大学生。
女人却不敢怠慢,扭着水蛇腰做了个请的手势,等人进屋后又连忙把门关上了。
尽管早有准备,沈祀还是被和外面截然不同的的土豪装潢晃了下眼睛,天花板垂挂下来的复古水晶大吊灯折射出七彩的光芒,每一样家具都由珍贵的南粤红木精雕细琢而成,角落里的老式留声机咿咿呀呀放着民国时期流行的婉转曲调,奢靡又华贵。
沈祀在真皮沙发上坐下,女人离得他远远的,仿佛青年是什么可怕的传染病原一般。
“小沈先生想打听什么事情?我一定知无不言。”女人一手托腮,望向沈祀的目光警惕中透着痴迷。
哎,真的好香,还长得这么俊,可偏偏……
女人控制住自己蠢蠢欲动的食欲,询问沈祀的来意。
“你知道两年前的那桩兔子玩偶拐卖案吗?”沈祀开门见山。
女人微微颔首:“怎么不知道呢?我记得当初好像还上了热搜,犄角旮旯的小鬼们,嗯,网络上到处都在谈论这个案子。可不是已经结案了吗?”
“人贩子团伙一共有三名嫌犯,但警方只抓住了两个,还有一人让他逃了。”沈祀说。
“小沈先生是想找到那个逃犯?”女人明白了。
沈祀点点头:“对,我的一位病人比较在意他。”
女人有些为难:“如果他已经离开了沪城,恐怕我也无能为力。”
“不,他还在沪城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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