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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帮他打开人脉,开阔了眼界,让他接触到了作为一个山里娃,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的东西。
而他选择来海城发展,而不是留在同是满地黄金的东城发展,又是他的一个精明之处。
那时他应该就已经开始想脱身的办法了。
留在东城,吃着死去老丈人的人脉,他其实能发展得更好。
可是发展也会受限。
至少他不敢明目张胆的欺负东城那个女人。
到海城就不一样了。
人死了,旧友们会看在昔日的情分上,顺手帮帮忙,教训一下负心汉张建华。
可是从东城到海城这么远呢,海城还不是他们的地盘。
谁会为了昔日旧友的女儿,千里迢迢的到海城来帮她出气?
手也伸不了那么远。
在做生意方面,张建华也算是眼光独到。
他还有一个特点,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所以比起房子公司和存款来说,他本人才是最值钱的。
抛开他干的那些破事来说,把他看成一只会下金蛋的鸡,就好受多了。
“这不是无聊的事,我想你们啊,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过几天吧,暂时不回。”叶小珍挂了电话。
谢林安郁闷得叹气。
“怎么了?”谢丽问。
“他催我们回去呢,现在这样怎么回去呀。”
“唉!”谢丽叹了口气说:“小珍,要不你们先回去吧,把红霞也带走,我留下就成。”
“这哪成?张建华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你别看他现在在你面前跟孙子似的,要是给他机会,对你下手也会毫不手软。”
顿了一下,她又说:“就像那乡下的狗似的,咬人的狗不叫,越是能忍,越是危险。”
谢丽一挑眉,“咋的?现在这社会,他还敢杀人不成?”
“他肯定不想。”不想不代表不敢,要是逼急了,又天时地利齐聚呢?
叶小珍觉得,不能让她一个人留在这样一个心眼儿子多的人身边。
“算了,不想这些了。小珍,这钱你拿着,咱们在海城开店,我就拿这钱入股。”
谢丽把存款拿回来了,虽然只是一部分,这也算是一个小的胜利不是?
他们在海城开店的钱不愁了。
“这个你需要跟他说吗?”
“说啊,不过是通知他一声,不是商量。他心里也清楚,交到我手里的钱,就是我做主。放心吧,他的老底肯定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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