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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受不了这客气劲儿,不耐地说完,风风火火地去厨房帮媳妇儿去了。
“嗳,诶。”
房里安静下来,林大壮有些尴尬,他是不是也要去厨房帮帮忙,做客是什么样子,该做什么,挺急的。
以往和朋友聚餐,基本上都是出去吃或者在他家,因为只有他一个单身狗,而且都是同龄人,这个李大哥应该有快四十了,嘴里喊着大哥,但是在心里感觉是个长辈。
李二一直以为他的林兄弟是个二十好几的青壮汉子。
未几,李二先端了一大盆红烧肉来了,说是红烧肉,盆里除了肉外,更多的是不知名的块状物。
李二家条件好些,但是也不是能天天吃肉的,他的关系不算硬,做牙行生意打点多。在城里什么都要花钱买,还要养三个儿子。
大儿子送去学手艺了,二儿子体弱捐了长生碑养在道馆里,现在只有小儿子在身边,还要给几个儿子攒钱娶妻,平常也比较节省。
“来来,尝尝,嫂子拿手好菜,这是茄子和肉炖的,茄子比肉还好吃。”
说着,李二的娘子又端了两个菜,一荤一素,最后又上了一碗汤,份量都是足足的。
上完菜柳云又去招呼两个孩子过来吃饭。
“以前让你上我家吃饭,跑得比兔子还快,这次咱哥俩好好喝一个。”
李二心里高兴,去翻找他打的好酒,今儿来个不醉不归。
“不不,李大哥忘了,我身上有伤喝不得,喝不得。”
林大壮有个好习惯,从不在陌生地方喝酒,以前也没有那么多应酬,多是小酌几杯,身上带伤又喝酒,有点让他想到一句话,什么什么配酒,天下我有。
李二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事儿忘了,随即把酒放回去。
“那我也不喝了,一个人喝酒没劲儿,你下次来,我们可要不醉不归啊。”
“等我好了,也要来县城讨生活,还要多麻烦李大哥。”
一阵清脆童音传来,一个五六岁孩童拉着一个别别扭扭,穿齐整的男孩走进来。只是一个皮肤白皙圆润,一个头发枯黄干燥,皮肤也暗黄。
“爹,今天有红烧肉呢,秦涛哥哥,这是我娘做的可好吃了。”
被拉着的小孩像蚂蚁搬家一样挪动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但是耳朵红红的。
秦涛身上太脏了,柳云看到他这样,就翻出儿子旧衣裳,给他烧了热水洗澡。
热水烧了好几道才洗干净,看着一盆又一盆的脏水端出去,久违的羞耻心好像又回来了。
“你,小乞丐?”
林大壮觉着身形有些相似,但是不敢相信。
听着林大壮疑问,秦涛抬起了脑袋,蚊子嗡嗡声似的:“大壮哥,是我。”
林大壮当过镖师听力还不错,听出是小乞丐的声音,没想到小乞丐洗干净还是可以看的,看来自己在河边给他随意抹的几下没洗干净啊。
现在看着顺眼多了,五官端正清秀,忽略皮肤蜡黄一些,看着可怜兮兮的像一个地里的小白菜。
“来吧,坐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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