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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兵和骑兵两个虽然不满员,但却单独设立一个队。
六个大队就是目前哈姆雷特的军事结构,而对于以后的发展兰斯也是已经规划好了。
吸纳难民,在其中筛选出第一批两百人,完成训练之后就会从其他大队之中挑选一批表现突出的老兵作为骨干将新大队拉起来,以老带小的方式尽快形成战斗力。
同时也会将新兵补充到那些因为抽调、伤病、退役等情况不满员的大队。
基本上训练营一个月出来一批两百人,能扩建一个大队,这就是火枪的好处,训练简便快捷,容易见到成效。
只要装备和后勤跟得上训练一个月的火枪手也能杀死骑士。
如果是冷兵器的军队没有三个月基础训练根本看不出,而那些骑士更是从小就要开始训练,通过考核之后才有资格穿上那骑士盔甲。
兰斯就打算按照这种节奏发展,军队起码扩建到一千人,十个大队。
那样才代表着哈姆雷特能够自保,而且有能力向外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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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设想之中想要完全收复整个哈姆雷特地区至少要等到军队上一万人的时候才行。
但那些都很遥远,他现在更需要将目光放在眼前。
哈姆雷特,训练营。
那些轻伤的士兵现在已经无碍,重伤的也能下床,不过该休的假期兰斯还是给足了他们,让大家能够好好休息,尽快完全恢复过来。
而在今天,训练营之中的操场之上暂停了预备役的训练,那些老兵在这边集合过来。
只不过特殊之处在于这些士兵身上穿戴的并非是之前那种简陋甚至算是便装,然后套上铁皮胸甲的装扮。
而是一套崭新的灰色军服,那些军官的军服则是黑色。
穿在人身上看起来干脆利落,腰带和帽子戴上平添几分冷酷。
所有人都挺直了腰杆,抬头挺胸,搭配严肃的面容和目光,更显威严。
这套军服是超越了时代的作品,直接从封建时代大步跨越到近现代,透露出军队的严谨作风,充斥着那领主崇尚近乎冷酷的绝对理性。
军服其实很早就开始设计了,兰斯直接设计(抄袭)了三套,而现在他们这身其实算是仪式礼服一样,因为帅是真的帅,但是不适合作战。
真正的作战服需要做到的应该是简朴、实用、舒适,不会这般显眼。
而哈姆雷特工业起点就是纺织业,来到哈姆雷特的工匠之中有不少都是这个行业的人,加上棉麻的原料这里都有出产,而且羊毛也有,所以发展倒也很快。
从设计,收集反馈,到定装生产也是走了一段不短的时间,而这第一批军服刚出来数量不是很多,但也被兰斯直接给到这些在镇上修养的士兵。
他们是第一批正式穿上这一套军服的士兵,这还是领主亲自为他们设计,这种荣誉让其他人眼红呀!
但是今天兰斯来到这边不是因为这些,只见他登上讲台之上,面向那些士兵。
“这一战我们击溃了蛮族和骑士团的联军,我们挫败了邪教徒的阴谋,我们胜利了!
在这场战争之中哈姆雷特将士……”
他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给他们简单复盘一下这场混战之中的情况,同时也是为了嘉奖一下那些表现突出的士兵。
“巴雷特,在战役中一人一枪狙杀十四个邪教徒,上台!”
“索布雷……乔治……安德鲁……”
一个个被喊道名字的士兵上前,从兰斯手中接过那写上战役详情以及表现,立功等级,附带领主亲笔签名的羊皮纸。
站在兰斯身边的这些士兵很多身上的伤势都还没好,但是能看得出他们拿上军功券的时候那自豪的样子,反倒是对那些奖励的金币不怎么重视。
但今天的大会可还没有结束,真正的关键还没来呢。
“这场战役之中最为惨烈的就是前哨站一战,那邪教徒施展邪恶的法术召唤出恐怖的怪物,甚至就连那堡垒的高墙都塌陷了。
驻守在其中的第二大队一百名士兵,牺牲了十一位将士,而活下来的重伤二十多人,剩下几乎人人带伤。
但是他们坚守住了,他们抵挡住邪教徒如潮水般的进攻,他们杀死了怪物,让那些邪教徒望风而逃,这就是第二大队!”
兰斯抬手示意巴利斯坦上台,然后抓起一旁早就准备多时的旗帜竖起,然后在挥舞之中将其展开,显露出上面描绘的一段城墙。
“我现在将授予第二大队【铁壁】称号。”
兰斯将手中的旗帜交到巴利斯坦手上,顿时下面响起激烈的欢呼和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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