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禅本以为修行者应该很有钱,至少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随便给有钱人忽悠几句,就能换几万酬劳。
不过看沈静冰和店老板讨价还价的样子,仿佛他们都有些穷。
想到自己一路都在用沈静冰当司机,刘禅觉得自己也应该有点行动。
刘禅开口道:“你们俩别争了,不就是几十块的东西,我买了。”
两个人同时看向刘禅。
刘禅怕沈静冰误会,解释道:“我不是要抢狼毫笔,我看沈姑娘一路开车太辛苦,这几十块的狼毫笔我就替沈姑娘买下了。”
说着刘禅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老板。
“不用找了。”
面对刘禅递过来的钱,老板并没有伸手去接。
“怎么,你非要找零钱吗?”刘禅以前是做皇帝的,从没自己花钱买过东西。
穿越到现代后,才第一次体验什么是购物。
他现在已经知道,买东西是需要找零钱的。他本想表现的大气一些,结果老板居然不领情。
老板看着刘禅手里的百元大钞,又看了看沈静冰。
“沈小姐,您知道,我们这些店都是在特勤局备案的。”
“误会,都是误会。”
沈静冰拦在刘禅和老板中间,有些尴尬。
刘禅也发觉气氛有些不对。
刘禅小声的问:“是我哪里做得不对?”
沈静冰尴尬的说:“刘天师,我们说的数字后面的单位是万元。”
“七十五万!”刘禅没想到这么一只毛笔居然敢卖七十五万的高价。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孟津县骗了三年,也才攒下一百多万的身家,结果就只够买两只毛笔。
刘禅感觉修行者的世界通货膨胀太严重了。
老板还是比较会做生意,知道不能得罪修行者,哪怕这是个修行者中的菜鸟。
“这位先生应该刚入行不久,有误会也是正常,”老板解释道:“狼的寿命和狗差不多,一般在12到16年,长寿的狼也就能活二十年。
而制作这只狼毫笔的狼,已经有五十岁高龄。这种年龄要是换算成人类,已经有两百多岁。
所以这不是普通的狼,而是应该叫狼妖。
这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但狼妖的毛,也没那么容易获得。
狼毫笔除了笔尖取自五十年的狼妖外,它的笔杆也是取自藏区一株百年树龄的野生桃树。
这还不算有了两种材料后,还需要专业人士将他们制作成狼毫笔,并且给狼毫笔开光。
这些下来,我只卖七十五万都亏了。”
老板是会做生意的。
刘禅听了老板的讲述,觉得七十五万买这样一支笔,好像也不算太贵。
沈静冰不能让刘禅难堪,急忙说:“好了老板,七十五万,这支狼毫笔我要了。”
“还是沈小姐爽快,我这就跟您包起来。”
老板将狼毫笔用一个精致的木盒承载,递给沈静冰。
沈静冰也算鬼市的常客,背后有沈家,因此老板不怕沈静冰赖账。
成功交易了狼毫笔,老板又开始介绍其他物品。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 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 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
在夏族的安阳行省,有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领地,叫雪鹰领!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继莽荒纪吞噬星空九鼎记盘龙星辰变寸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