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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什么机会(第1页)

“哪能呢?自己人喝痛快就是。我媳妇还泡了点果酒,颜色是真好看,我尝了点,甜滋滋的,只适合娘们喝。”

听说有果酒,翁晓晓本想尝尝的,可是史金生后面这句话让她张不开口了,本就是文弱书生的形象,可不愿手下再把她看成个娘娘腔。

“若是滋味好,也可以酿一些拿去卖的,又不是只有男人能喝酒。”

“也是啊,上山的果子不值钱,泡成酒,红红的,那些夫人小姐八成能喜欢。看吧,东家一来,又给指出了一门财路,还不止能卖酒,山上的野果也能卖钱啦。”

“不错,交给那些半大孩子去采就是,也省得他们没事闲得慌。”

“咱们山上野果品种多吗?口感好不好?”

“口感一般,多数酸不拉几的。”

翁晓晓皱下眉,“那看来得从外面选点好品种了。”

“买树苗并不难办,但是,东家,富贵人家都有自己的庄子,不会从外面买果子吃,咱们种多了做什么用呢?”

这倒是,水果不好储存,做个果酒能用多少?谁会愿意花费时间在这上面?估计会料理果树的人都不好找。

茂县那边种了可以自己吃,这边确实不好安排。

看来愿景很饱满,现实很骨感,翁晓晓心里叹口气,面上不显,“那就多种些核桃、榛子、松子一类的坚果吧,这个耐放,运到远处也值钱。”

“嗯嗯,坚果比水果好打理。”

几个人说着话,菜已经上齐了。都是大盆大碗的农家菜,虽不精致,但闻上去还是很香。

“大嫂手艺不错。”

史金生咧咧嘴,“还算能入口,大家别客气,敞开了吃。”

翁晓晓作为东家先拿起了筷子,众人也就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几个硬菜配着高粱米饭,大伙都吃得津津有味。

只是高粱米硬,翁晓晓嚼着很费劲,要嚼很多下才能咽下去。

小空也不习惯这边的高粱米饭,平时宁可吃面食,也不想吃这硬硬拉嗓子的饭。想着翁晓晓虽不讲究饮食,却也不会喜欢这个,便悄悄走出去,找秀红嫂子给翁晓晓单煮了碗白面条。

翁晓晓感念小空的细心,也不落忍人家怀着孕操劳,连连道谢不止。

史金生心有歉意,忙拦下了翁晓晓的道谢,“是我们顾虑不周了,东家是南方人,吃惯了大米,这高粱米是难吃不少。”

漠北这边是适合种植水稻的,后世这里可是重要的大粮仓,但是稻谷什么时候传过来的,什么品种适合这边,她不知道,反正不是南方品种的简单移植。

吃过饭,便各自回去了,翁晓晓也回了她的住处,过起了悠闲的乡村生活。

。。。。。。

清晨,村庄被公鸡的啼叫声唤醒。村民们开始了一天的劳作。翁晓晓绕着村子跑步锻炼。

午后,阳光暖洋洋的,翁晓晓坐在树下的摇椅上翻翻书,偶尔睡一觉。

傍晚时分,忙了一天的人们都闲了下来,吃过晚饭,三三两两便都聚到了翁晓晓的院子里。

每天教五个生字,再随意讲几个故事,翁晓晓为他们忙碌的一日画上了句号。

睡不着的时候,翁晓晓便会领着春霞在河边散散步。繁星点点,明月高悬,青蛙和蛐蛐此起彼伏的叫声交织成一首美妙的交响乐。

这日子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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