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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大叔揉了揉自己的下巴,眼底带着一丝苦笑,道:“是我的错,我太自私……罔顾她的意愿,强行给她安排了一个结局,我还可笑地认为这是在对她好,这是在给她幸福,可……她根本就不幸福,她想要的,只是和我在一起,可我却生生将她推开了……”
“你认为她跟你在一起不会幸福对么?可实际上她的唯一愿望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于是不懂她的心的你就生生把她推开,安排了一个你自认会让她感到幸福的结局,但是分开之后你就后悔了,你发觉其实你根本就放不下她,你根本做不到与她不见面,当你想去找她重新开始的时候她却已经不见了——对么?”我问。
海盗大叔笑起来,声音里满是苍凉和自嘲:“你全猜对了,就是这样。你说,我是不是个他妈的天下第一蠢男人?我是不是活该被她折磨死?”
“活该!”我狠狠一拳捶在他的胸膛上,“你知道她喜欢你,为什么还要推开她?还有什么事情能比她和你在一起更能让她感到幸福的?究竟是为什么?”
海盗大叔看了我一阵,摇了摇头,笑道:“都过去了,事已至此不提也罢。走,喝酒去!”
瞪了他一眼,只好跟着他离开这条巷子,找到了那家叫做“东风第一枝”的酒肆,却没有在里面坐下来喝,只拎了两坛子酒,一直到了湖边,雇了条小船,由他撑着篙,慢慢将船划向湖心。但见四下里皆望不到岸,碧水长天,一派肃清幽寒。海盗大叔停下篙,坐到我的对面,笑道:“这里好,安静,人来人往的看着心烦。来来,丫头,先陪大叔我喝一杯!”
拍开酒坛上的泥封,一股酒香四溢,没有酒盏,只对着坛子豪饮,海盗大叔不肯再提关于花千树的任何事,我也就不再多问,只管陪着他喝酒闲话,慢慢地话题不知怎么就扯到了我的身上,借着六七分醉的酒意,加上对他没来由地信任感与亲切感,我把我从穿越之后发生的所有事都一件不落地讲给了他听——人都是有倾诉和被倾听的需求的,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我一直只能自己闷在心里,以至于太过沉重而几近崩溃。我真的是再也憋不住了,我需要有人了解我所经受的一切,我需要一个心灵慰藉,这慰藉不能来自楚龙吟或是王爷,因为他们都是事中人,他们无法保持客观中立,而我要的却是一个事外人,一个第三方,客观理智地看待我,倾听我,哪怕他什么都不做,也能让我好受很多。
讲到后来我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哭还是在笑了,我倚在船舷上,一整坛酒都被我灌得一滴不剩,天色已暗,我眯着眼睛望着湖上残阳,觉得自己在这一次讲述中又重新死去活来了一回,一时间竟有些奄奄一息。
海盗大叔自始至终都一言不发地在倾听,只是眉头却越皱越紧,那带着人皮面具的脸上的神色也随着我的讲述而变幻不定。直到我彻底说完,见他手上酒坛忽然“啪”地一声被捏得粉碎,他盯着我的脸咬牙道:“那个叫楚凤箫的小子现在何处?我去替你杀了他!”
我醉笑着摇头:“有什么用,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杀了他也回不去从前,更何况我……我连孩子都有了,将来要怎么跟孩子说?说他的母亲杀了他的父亲么?”
海盗大叔冷声一笑:“这样的父亲不认也罢!楚龙吟那小子若还肯要你,你就带着孩子好好跟他,若那小子顾左顾右这个那个,你就干脆跟我走,我带你回雷神岛!你的儿子我认他做干儿子!有没有亲爹无所谓!由我来把这小鬼带大,看他长大后敢说什么!”
我并没有说起过我已被王爷认做了义女之事,毕竟他是海盗,对于官府中人总会忌讳三分,然而我仍然对他十分感激,我与他不过是萍水之交,他却肯这样帮我,一时间我忽地觉得自己并不算太惨,有了一个做王爷的义父,有了庄夫人这个对我很好的义母,有了一位老实可靠的义兄,如今又有了他这样一个可以交心的忘年知己,哪怕最后我终究与楚龙吟有缘无分,他们这些人对我来说一样弥足珍贵,因此,生活终是要继续下去的。
也许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缘故,发觉自己越来越能看得开了,又或许是因为有了孩子,从一个女人变成一位母亲,人生观被彻底改变,怨恨不再是生活的主题,爱情也不再是生活的唯一,生活现在对我来说就是生与活,健康地生,认真地活,好吧,就是这样。
自己释然了,就反过去劝海盗大叔也看开些:昨日之日不可留,十几年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何必苦苦抱着一个执念折磨自己呢?当放就放吧,与其痛苦,不如痛快啊!
海盗大叔生过气后也开始劝我,说什么“世上男人千千万,这个不行咱就换”、“天涯何处无芳草,一男还比一男好”……两个人相互劝着、相视苦笑,劝着笑着便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无奈变成了释怀通透的相对大笑,笑着笑着,继而高声吼起了《将进酒》,从“人生得意须尽欢”到“与尔同销万古愁”,吼得泪流满面,吼得微笑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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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竟已是月上中天,湖面上刮起朔冷的寒风,冻得我连连打了几个冷颤,海盗大叔脱下自己的外衫披在我的身上,笑道:“疯够了也该回去了,改日让我见见我那干儿子。”
他还惦记着这事儿呢,解开了心结的我如今再谈起孩子来已经可以如同一个正常母亲般带着满满的幸福情绪了,于是也笑道:“那你可要准备见面礼的,且以后我也不能再叫你大叔了,否则你岂不是占了我的便宜?”
海盗大叔哈哈笑道:“我本就不喜欢你叫我‘大叔’,把我叫得跟个老头子似的,还是叫大哥哥好了。”——大哥哥……要不要这么肉麻啊?还是叫他的名字“迅”好些。
迅一直把我送回了庄氏母子的住处,谢过他后问他下榻在何处,他说就在城中流芳客栈里,大约要在清城盘桓上十天半个月的,要我有事直管去找他。
第二天吃过早饭依旧是帮庄夫人准备年货,因为昨天下午遇到了迅,导致该买的东西没有买成,于是我又再度出得门来继续采购,小江和庄秋水昨天下午买猪肉没排上队,今天一大早就又出发去了乡下。
为防发生昨天的情况,我把钱袋子笼在袖口里,一路走一路问价,从街东走到街西,总有些心不在焉,停下脚步细想了想,发现自己原来是想念孩子了。自从昨晚与迅一番畅谈畅饮之后,孩子的问题终于不再是我的心结,我是个母亲,而他不是仇怨的化身,他只是我的孩子,我想他了,想念我的小康康,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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