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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几只鸡之后,赵立庆感觉身体不再虚弱。那日写墓碑时他发现自己的字写得相当不错,原本他是不会写毛笔字的,想来应是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这具身体读书时极为认真,也喜爱练字。
“立庆,来吃饭。”吴秀娥在她的院子喊了一声。
赵立庆大声回应:“好”,而后从床底下摸出小木盒,拿了三块碎银揣进怀里,准备去趟县城,看看能否找点事做,不然就这点银子,能撑几天呢。
吴秀娥煮的是面条,赵立庆的碗里有个荷包蛋,他用筷子将其夹成两半,给吴秀娥一半,接着便低头吃面,吴秀娥叹了口气,也开始吃起来。
吃完后,赵立庆拉过吴秀娥的手,掏出一块碎银放到她的手心。
“立庆,这钱你自己留着,那天给的就够买两三石粮食了。”
“嫂子,又不是在你家吃两三天,往后日子还长着呢,我要去趟县城。”赵立庆说完,放开她的手便走了出去。
“你要早点回来,天黑路就不好走了。”
“知道了。”
看着赵立庆远去的背影,吴秀娥感觉方才那情形犹如妻子送丈夫出门一般,面泛桃花,娇羞不已。
县城赵立庆还算熟悉,毕竟在此读了几年书。他想着自己虽说个子不矮,可还是比较瘦,重活肯定干不了,便想找个给人记账的活计。转悠了半天,也没见有招账房的,进了几家店铺询问,也无人需要,有的是根本不需要,有的则是觉得他这般年轻,不可靠。
转到“万隆书斋”门口,他以前曾在这家店买过纸笔,店内也有书籍售卖。几个书生模样的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人说道:“这话本写得着实有趣,第一卷我就看了好几遍,这第二卷想必也精彩。”
赵立庆脑中灵光一现:话本不就是小说么,这么多人喜欢看,应该能赚钱吧。走进店内,看到几人正在购买话本,他凑过去瞧瞧都买的是什么。靠,一本薄薄的话本居然卖一百多文。
一个伙计走了过来,问道:“公子,您是要买话本吗?”
“我要买纸笔。”
“纸笔在这边。”伙计将赵立庆带到另一边。
“你们这边话本很好卖啊!”
“写得好自然有很多人买,得人家觉着有意思才会买呀。”
赵立庆边看纸笔边说:“那怎样才能知道什么话本有意思?”
“那得我们掌柜先看过,觉得好才会印出来卖。”
赵立庆已然清楚该怎么做了,买了些纸笔便离开书店。回家的路上,他思索着要写什么,《水浒》肯定不行,《西游》可以,但不知别人是否喜欢,干脆写《金瓶》。。。。。。
回到家时太阳都快下山了,浑身臭汗,赶忙打盆水清洗一番。这般洗澡实在难受,得弄个大木桶才行。
刚洗完便听到吴秀娥喊吃饭,晚饭吃的是粥和馍馍。吃完,赵立庆便回到房间准备写小说。经过一番考虑,还是决定写《西游》,再把其他能融入的都写进去。要让他背出整本书那是不可能的,只能依照电视剧里演的来写。
吴秀娥吃饭时看到赵立庆换了衣服,见他屋里还亮着灯,便过来取脏衣服,明日一早便能洗净。等赵立庆睡醒,她早就洗好了。
“立庆,你字写得真好看。”
赵立庆都没察觉吴秀娥进来,“哦,嫂子会写字吗?”
“我哪会写字,就是看你写出来的比别人的好看。”吴秀娥看得有些入迷,不自觉地坐在了赵立庆旁边。
正想着往剧情里加点狗血爱情桥段,赵立庆随口问道:“嫂子,你独自一个人这么些年了,怎么没再嫁人。”
吴秀娥一听这话,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成亲才三天,大山就出事了,外面都传我克夫,谁敢娶我,谁又能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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