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救了就是救了,被保留下来的唯一一点点关于人类的忠心,在被救之后,就给了魔王。
魔将低垂着头,回道:“过去的事,属下大多已不记得了。”
他甚至只记得自己的名字跟为何成为魔族的缘由,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个执念。
变强。
不断变强。
这就是他的执念。
也是致使他堕魔的原因。
其他的,他都不记得了。
追杀他的人里,有人喊他的名字。
他虽然还记得这个名字属于自己,可也生不出多少归属感。
等到他成为了魔将之后,连过去的名字也都直接舍弃了。
现在,他只承认自己是“雾魔”。
魔族对起名字,就很随意。
就算是有着与人类差不多的名字,其实也不怎么用。
用得最多的,还是能显露出能力的外号,或是魔王赐予的封号。
“雾魔”这个名字,就是魔王给起的。
是在这名魔将打败其他对手,成为了魔将之后,被魔王赐予的名字。
名字的由来,与“雾魔”打斗时的身体形态有关。
像是“血魔”,看起来,就是血色一片。
“雾魔”,就是雾气一片的形态。
这个名字,听着不是那么霸气。
但因为是魔王所赐,这名魔将还挺喜欢。
“雾魔”也不喜欢总是去回顾过去的事。
那些事,是属于人类阶段的过去的他的,不是属于现在这个阶段已经成为魔族的他的。
至于有些魔族嘀咕的,关于他过去是人类时,曾杀死过多少魔族,“雾魔”也不会有多少内疚之情。
魔族奉行强者为尊,就算是魔族内部,也是吞噬不断。
他过去杀死过魔族,那只能怪被他杀死的魔族实力太低。
魔王盯着底下跪着的魔将,点了点头,对对方的态度,还算满意。
但他现在需要对方以人类修士的身份,重新回去一趟。
为的,就是,去寻找一个,与过去的雾魔出身差不多的人类。
江湖是一张珠帘。大人物小人物,是珠子,大故事小故事,是串线。情义二字,则是那些珠子的精气神。mdashmdashmdashmdash开始收官中。最终章将以...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在这里,武道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传说,而是切切实实的传承,经过与科技的对抗后,彻底融入了社会,有了各种各样的武道比赛,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楼成得到武道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