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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说变异灵根了,若碰上雷灵根,金身晚来一步这院中恐怕就只剩婴孩自己了。
他目光扫过郑刚锋,缓缓开口道:
“这样吧,你家族长在此,就请他做个见证。”
“我韩家却也有个天之骄子,只比这女孩儿大几个月而已。”
“我今日便做这个主,替他讨下这门亲事,之后等两个孩儿长大了,若是能够看得对眼,便就配个鸾凤。若是看不上,我便将她送回来,绝计不会委屈了你家女儿就是!”
郑刚锋连忙推了推那汉子,这如何不是一件大好事?
连仙长都称之为天之骄子,那孩童长大之后地位定然不低。
若是能看得上,这郑老伍怎么说也是生身之父,地位定然水涨船高。
即便是看不上,也给送回一个仙女来。
无论哪种结果,对郑老伍和整个郑家都是大好事。
那汉子经他一推,顿时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本来养不活就该有一个取舍,如今又与整个郑家利益相干,他自然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当下便答应了。
金身点了点头,给他留下一枚合卺丹,又留了一些温补丹药,帮他将养那女子身体。
让他将女婴送到房里,叫她生身母亲抱了许久,方才送出来,回到了金身手中。
金身道:“我为她取个名字,也好叫你们身为父母的记得有这么个女儿!”
“嗯……就叫姝姝吧!”
“郑姝姝!”
虽说孩子幼小,但金身却能透过皮囊看到骨相。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小女婴日后定然也是倾城绝色。
再加上她是注定要踏上修行路的,经受灵气滋养,只会更加钟灵毓秀。
姝姝这个名字,定然是担得起的。
考虑到她父母却是那种庄户人家,取得太过文雅反而不好记忆,便就取了这么个名字。
好听又好记。
金身又立下了字据文凭,保存在郑刚锋处,这才抱着女婴,化作一道金光走了。
临走前还特意看了一眼那岛屿中心的神像。
“一点也不像我啊……”
清风之中,一句低语随风飘散。
那神像不像他却也是正常的,凡俗人心中的神,绝对是威武具有压迫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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