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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恼了,干脆扔下笔,不写了。
“我写不好,太丑了。”
李昭见状也不强迫她,让周公公把他写的那张裱起来。
等周公公仔细地把纸张收好,交给下面的小太监,李昭才把视线转回阿米热身上。
“公主主动让朕陪你练字,怎的才写这几个字,就有些心浮气躁?”
阿米热哪里是诚心练字,她今日来醉翁之意不在酒。
“皇帝哥哥,你就别跟我计较了,我已经写得很用心了。”
阿米热撅起嘴巴,一副憨娇俏儿模样。
傲娇的她是草原最引人注目的鹰,她善弓善箭善皮鞭,就是不善毛笔。
毛笔比马鬃还要软,处处与她作对,不是歪了就是粗了,写出来的字跟狗啃了似的。
“哈哈,行,不练就不练吧。”李昭不与她计较,自顾自地继续练字。
宣纸上,一行书写完毕,李昭在中间空了一行,另起一行再写。
以前他被困东宫,整日闲得发慌,为了定神,他每日强迫自己练字。
温沅见过他的字后两眼发光,毫不吝啬地真心夸赞:“殿下,我从未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字了。”
即便是温沅的父亲温太师在此,也要对李昭的字夸上几句。
李昭是太子,自小跟大师学习,他严于律己,晨兢夕厉,将每件事做到极致,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王朝接班人。
温沅骨子里慕强,她敬佩李昭。
“你的字比字帖还要好看,我想临摹。”
“自然可以。”
于是,为了让温沅临摹方便,李昭写字时会刻意空出一行,留给她。
温浣原本的字体秀气,与李昭不是同一派系,但她临摹得很用心,时间一久,字里真有几分李珩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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